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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社论:相信相信的力量 #卢麒元#黄奇帆#温铁军#林毅夫#瑞达利欧

2024-01-04 00:00 · 约 2,673 字 · 浏览 0 次第一集

社会主义的多维定义与前提

“四新社会主义论”认为,社会主义是一个美妙的词汇,它是广义的集体主义,也是共和共治共享的集合。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前提,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财富的相对公有;政治前提,是必须将立法权交于完全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组织;文化前提,则是人民要学会尊重为人民利益奋斗的社会主义者。

从学术意义而言,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学概念,更是一个经济学概念。从哲学角度观察,社会主义不仅仅需要定性分析,更需要系统的定量分析。从历史角度观察,社会主义是一个计划的过程,而不是一次变革的结果。从现实角度观察,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相同的,但形式是多样的。

资产占有与垄断的辨析

就哲学意义而言,社会占有资产并不一定表达为国家占有或集体占有。就经济学意义而言,社会占有资产是一种资产分布的动态社会状态,即多数人拥有多数资产的一种相对状态。简单的说,公有的前提恰恰是获得法律保障的私人,人人皆私有的集合才是真正意义的共有,这才是区别于共产的社会主义的本来意义。

当社会多数人拥有多数资产的时候,现基于资产权利的法权也必然将被多数人拥有。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,社会主义是一个集合的概念,而绝不是一个一统的概念。国家垄断资产往往并不能成就社会主义:向左的国家垄断资产容易形成苏联式的模式,向右的国家垄断资产容易形成纳粹式的模式。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基本的结论:垄断无法产生真正的社会主义,垄断必然形成某种专政的法权模式。

新社会主义的社会观与苏联模式反思

新社会主义论的最显著特点在于重新解释社会。新社会主义的社会是联合的、集成的、同一的社会,从来没有抽象存在的社会。社会是具体的社会,只能是特定时间和特定空间的社会。抽象的社会主义理念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空间的约束下,只能成为理想或空想。

于是,抽象的社会主义被异化为某种特殊模式,例如苏联模式。苏联模式根本不是社会主义模式,而是带有社会主义特征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,那是国家持有资本和管理资本的特殊模式。苏联没有找到社会公有制的合理模式,没有真正完成无产阶级的转型,也没有真正解决资产阶级法权问题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苏联解体是必然的,当然了,这和苏联有多少男儿没有必然联系。

资产阶级法权与西方实践

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上,曾经有许多卓有智慧的人们,他们发现了资产阶级法权的客观存在。他们很早就意识到,就如同资产阶级无法离开无产阶级而独立存在一样,无产阶级也不可能脱离资产阶级而独立存在,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哲学问题。托洛茨基在十月革命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,中国也有人发现了这个问题,早期一些的是王明,晚一些的是林彪。

因此,国际的修正主义者们提出了和平掌权社会主义,同样,中国的修正主义者们也曾经考虑保留资本主义的尾巴。遗憾的是,修正主义者们没有完成自己的哲学论证,当然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系统的实践。遗憾的是,今天的中国恐怕仍然无法进行正常的讨论。

笔者反而认为,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,一些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社会主义实践,这些珍贵的实践获得了巨大的成功。其中,笔者对于联邦德国的事件尤为欣赏,笔者对于以艾哈德为首的社会主义者在联邦德国的实践十分欣赏。

联邦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

德国人将社会主义理想从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轻轻地挪移,他们在分配方面进行艰苦卓绝的努力,他们用另一种方式实现了资产的重新分配。在资产大体实现正态分布的基础上,基本实现了集体主义和共享主义。战后联邦德国有效遏制了资本拥有者对于政治和经济的垄断,强化了公共财政建设,进行无差别社会保障,强制实现有产者对于无产者的财政转移支付。

他们最大的成功在于,他们用极短的时间实现了无产阶级向中产阶级的转型。联邦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。战败的德国人在哲学上获得了崭新的高度,弗莱堡学派又找到了德国发展的最佳路径。

德国不仅走出了内部的对立,而且走出了外部的对立。他们实现了绝高南部的统一,德国人完成了德国的统一,德国人进行了欧洲的统一。这是由统一而延伸出来的统一,这是由中庸而一统,并行而不相悖。德国人进行了一次完美的诠释。

哲学反思与法权综合平衡

不能发现和承认事物客观存在的历史必然性是哲学的无知,不能处理事物客观存在的历史必然性是哲学的幼稚。数百年来关于阶级和主义的争论是人类文明进步必要的历史过程,同时这依旧是人类蒙昧的表现。文明和进步正是对于这个历史过程的超越,沉陷于这个历史过程不能继续前行,只能被历史抛弃。

中国关于左和右的争论仍然在不断地重复着这种历史的无知和幼稚。对无产阶级革命家们经验教训的总结,将有益于重建我们的思想高度。他们伟大的历史事件为我们验证出一条比较合理的道路:马克思关注于法权获得的合法性,毛泽东关注于法权分配的合理性,邓小平关注于法权使用的效益性。

他们的认识都具有历史的合理性,他们也获得了他们所处时代的成功,但是都没有完成合法性、合理性、效益性的综合平衡。而实现这三者的综合平衡,才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真正内涵。

新社会主义的内涵与实践路径

社会主义是一个好东西,不过笔者所言的社会主义是新社会主义,它是包容了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。这是一种具体的社会主义,不再抽象,不再是理想和空谈。笔者愿意称之为社会共享主义。

人类是一种灵长类动物,但是人类毕竟是一种动物,人类不是神。既然人类现阶段仍然无法超越产权私有和市场交易,那就没有必要坚守生产资料绝对公有、共产主义和大政的高度垄断的计划分配、计划经济。我们应强调在产权私有和市场交易条件下,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共治、也是自治和社会功效,这才是符合天道和人道的主意。

实现社会共享必须同时解决这三个问题:法权获得的合法性、法权分配的合理性、法权使用的效益性。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。

加尔布雷斯与新社会主义论

关于新社会主义,早就存在各种不同的解说。约翰·肯尼斯·加尔布雷斯先生不是新社会主义的积极倡导者。加尔布雷斯先生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,核心制度学派的领军人物。他的权利转移论、生产者主权论、二元体系论和新社会主义论,被认为是加尔布雷斯新制度学派理论的核心。

其中,他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趋同趋势的探讨,以及对两种理念的互动和互补的精辟分析,对于美国新制度学派产生了深远影响。当然,中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,也是对新社会主义论的积极探讨。

笔者相信中国需要新社会主义,笔者坚信中国能够建立新社会主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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